同一品牌多代理商投标,是利是弊?——从某煤矿设备采购案例看招标风险
近日某煤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产品为原装进口品牌,推荐了A、B、C三个品牌,并允许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价低者进入推荐。然而,开标后却发现三家投标人全部代理同一品牌(B品牌),且投标人之间存在业绩借用、授权关联等问题。评委会认为:①可能存在串标嫌疑②招标人期望通过多品牌竞争获得最优方案,但实际形成单一品牌垄断,可能推高成交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
竞争失效:多个代理商竞争同一品牌,技术方案趋同,无法形成真正的技术比选。
串标风险:如本案中,甲公司使用乙公司业绩,丙公司授权又来自乙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嫌疑,易导致围标串标。
采购目标落空:招标方原本希望通过多品牌竞争获取最优方案,但实际却形成单一品牌垄断,可能推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
限制同一品牌代理商数量:可规定“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家代理商投标”,避免内部竞争导致市场混乱。
加强资格审查:要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直接授权,并核查投标人之间的关联性,防止串标。
招标的核心在于公平竞争,而同一品牌多代理商投标可能适得其反。合理设置规则,才能确保采购效益最大化。
对于进口依赖度高的设备,不妨将目光投向国产优质产品,国内产品技术与质量日益精进,值得信赖,既能降低采购风险,也能支持国内产业发展,开放国产选项,或许能发现更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