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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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分析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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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分析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119-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一、招标条件

本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书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 (修编)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书编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书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 (修编)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书编制项目,主要服务于城梁井田南部调整的约20.52km2矿区面积,补充报告要按照2023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3]39号)要求,与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协调一致。本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基本情况

高头窑矿区位于东胜煤田中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09 。10'50"~109 。57'23";北纬 39。18'51"~40。10'44"。高头窑矿区原总体规划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年编制完成,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9)328 号对原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1年,有关部门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开展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原有边界基础上,将城市规划禁采区、水源保护区、遗鸥自 然保护区扣除,同时结合区内及邻区矿业权设置的实际情况,对矿区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修编后高头窑矿区东西最宽约57.63km,南北最长约81.91km,面积1856.96km2。矿区总规模为73.7Mta,矿区均衡生产服务年限29年。2023 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3]39号文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审查阶段,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范围正在调整,环评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矿区后续开发应结合最新的鄂尔多斯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禁采区范围要求,优化调整矿区开发布局,确保不影响中心城区禁采区。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政字[2024]57 号),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范围已调整,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根据调整 后的鄂尔多斯城市中心城区禁采区范围调整了矿区边界,矿区内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城梁井田南部边界调整,相较于2023年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环评阶段,城梁井田在高头窑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面积增加了约20.52km2,此20.52km2 面积在城梁探矿权证范围之内。

1.2服务内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

报告书补充分析报告编制项目。

1.3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全后15日内完成高头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报告书补充分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审查,获得相关批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项通过国家级审查的煤矿类项目环评或煤矿类规划环评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采购网 ”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ctzb5b@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高头窑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明细如下: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3.3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账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54002057353

行号:104191014056

注: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以便财务核对查询。获取磋商文件潜在 投标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结束后一周内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汇款无法开具发票。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分,地点为(即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 2 号商业)。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哈达图村贺二渠社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9477559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 2#商业6楼601室

联系人:李永15389831555

电话:0471-3827320-6012

电子邮件:ctzb5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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