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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看,2026年后的招投标改革,旨在通过法律修订与技术赋能,构建一个规则统一、交易透明、监管智能、绩效导向的新型市场环境。
2026年两会后的改革方向已非常清晰:两法正同步修订以走向协调统一,同时在评标规则、技术应用和主体责任等方面各有侧重又相互呼应。
一、顶层设计:两法同步修订,走向协调统一
这是解决两大领域长期规则冲突的根本性举措。2026年,《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已同时列入国家立法修改计划,旨在消除过去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在管理体制、操作流程上的矛盾和隐性壁垒,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二、工程类领域:《招标投标法》修订核心方向
最新动态:修订草案已于2026年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则重构:明确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新增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必须招标;并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最低投标时限从20日缩短至15日(简单项目可缩至10日)。
技术赋能: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广人工智能应用,包括智能检测招标文件中的“量体裁衣”条款、辅助评标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并利用大数据穿透式识别围标串标。
遏制低价:新增条款明确,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说明合理性,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权责对等:明确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承担主体责任,鼓励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至少提前10日),终止招标需向监管部门备案并说明原因。
三、政府采购领域:《政府采购法》修订核心方向
最新动态:修订草案已形成初稿,正着力解决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问题,并贯彻“结果绩效导向”。
绩效导向:推动制度从“程序合规”转向 “结果绩效” ,压实采购人在需求管理、履约验收中的核心责任。
质量优先:代表建议修法时删除“报价最低”作为唯一成交标准,转向“优质优价”的综合评审体系,强化异常低价审查。
破除壁垒:重点研究并消除数字采购中的新型隐性壁垒,清理对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等的不合理限制,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
四、两者的共同趋势与差异
共同趋势:
数智化转型:都强调利用AI、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机器管招投标”,提升监管效能。
遏制“内卷式”竞争:均被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列为重点,严厉打击异常低价和恶意低价。
统一大市场建设:配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核心差异:
工程类:侧重交易效率与公平,缩短时限、明确PPP规则,同时严控工程质量风险。
政府采购:侧重财政资金绩效,强调物有所值和政策功能(如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