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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常见问题解答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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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常见的疑问,  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技术解答,明确了报告编制过程中部分实际操作的细节要求。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仅适用于报告书,报告表无需填写。

2. 涉及到的文件、标准名称要准确,写明文号。

3. 污染影响类

(1)声环境监测:厂界外50米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才需提供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否则不需要。

(2)大气监测:判定需大气专项评价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执行;否则按技术指南操作。

(3)不需要列环保投资表,措施经济可行性论证属于简化掉的内容。

(4)数据引用范围:可引用厂界外5公里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不限定风向。

(5)非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无需监测。非标污染物虽无需监测,但须提出防治措施。

(6)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未判定需要大气专项的,无需进行评价等级判定和模型预测,按指南要求明确环境影响与措施即可。

(7)附图:主要包括①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②厂区平面布置图、③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④现状监测布点图、⑤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布点图等。

这些解答为环评报告表的编制提供了明确指引,既减轻了部分项目的负担,也强化了对关键环节的要求,有助于提升环评效率与质量,推动建设项目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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